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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老人起纠纷,法院调解护亲情

来源:麦积区法院 作者:王晓霞 责任编辑:麦积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1/8/30 16:50:44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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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鸦反哺”本是人之本能,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生活负担的加重,传统道德观念在少部分人心中开始动摇。近日,一六旬老人因为赡养问题将儿子一纸诉状告上花牛法庭法庭,所幸调解后,母子关系已有很大改善。

王婆婆共生育一子三女。老伴去世后,王婆婆2020年1月27日随儿子张某共同生活,期间延伸出各种矛盾。2020年6月以后,王婆婆不停在三个女儿处流转(三个女儿两个在外省),期间因身患腰椎间盘突出、抑郁症、白内障等疾病先后在西安市、兰州、天水市等地接受治疗。

花牛法庭受理该案后,本着挽留母子亲情,及时改善王婆婆的生活现状,也考虑到不增加老人与儿子等人间的矛盾出发,及时进行了调解。调解过程中,办案人员主要从《民法典》、《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法律法规入手,让张某明白孝敬老人、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义务,虐待、遗弃老人是违法犯罪行为,同时道出孝敬、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以情动人,以德化人。终于在法庭组织多次调解后,张某表示愿意赡养老人,并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每月给付母亲生活费512元,承担在此之前母亲支出的医疗费。

办案人员提醒大家,“百善孝为先”,赡养老人是我国的传统美德。《民法典》规定了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本案是一起典型的赡养纠纷案,发生此类纠纷,究其原因在于人们法律意识淡薄。在解决此类纠纷时,不仅要提倡道德规范对人们行为的约束,更要注重法律的最终保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