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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文化建设为抓手,实现跨越式发展

来源: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 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0/7/28 16:43:34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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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文化建设为抓手,实现跨越式发展

          

天水中院全面推进文化建设始于2007年,其基本轨迹是:以文化滋养司法为导向,将文化的触角伸向法院工作和干警生活的每一个角落。成立法院文化建设委员会,统筹管理,监督协调,提供组织保障。制定文化建设三年规划,全员参与、循序渐进、量力而行、逐年积淀确立“政治建院、人才兴院、业务强院、文化立院、从严治院”的方针,争创全省一流,实现跨越式发展。实施全市法院品牌发展战略,在7个基层法院和中院17个部门推行“一院一品”、“一庭一品”建设。不断丰富、创新、挖掘、提升法院文化内涵,力争社会各界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努力营造能动、向上、文明、和谐的司法氛围,让法院文化建设成果向社会延伸。

规范、创新、发展,是天水中院推进文化建设的基本思路。2007年新一届领导班子成立后,通过对天水中院历史和现状的总结、思考,提出:一切司法问题归根结底都是文化的问题,以文化为依托,在司法活动中形成统一有效、富有自身特色的先进价值观念、思维模式、行为准则和工作制度,致力于构建让每一位法官都能心情舒畅有所作为的人文环境,凝聚团体力量,实现管理目标。影响社会大众法治意识的养成,应当成为天水中院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实现自身科学发展的自觉选择。而最基本的目标就是着力规范司法行为,锤炼法官优秀品质;积极推动管理创新,凝聚发展的能动力量;公正公信服务大局,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文化滋养心灵、学识促进审判。时代呼唤以人文本的司法,而文化的本质就人道主义的阐述与弘扬。因而,法院文化建设的核心必然是法官人文精神和素养的培育、提高。三年来,天水中院围绕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执法公正”的法官队伍,精心培育能够内生法官品格的文化土壤。

——大处着眼,小处着手。以“做有道德的人,做负责任的人,做公正司法的人”为院训,立意于法官做“人”的真谛。制定五项干警基本行为规范:不得私自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态度和蔼,语言文明、举止得体,严禁争吵;着制式服装上班,佩戴徽章,整洁规范;工作日中午严禁饮酒;严守工勤纪律,不迟到早退,不脱岗串岗。从细节抓起,从点滴做起。

——精细做事,简单做人。在全院倡导举重若轻、朝警夕惕的作风,严格做到法施于人虽小必慎,精准细致地处理好每一起案件。要求院长、庭长不能满足于安排、部署、号召、要求,要身体力行,亲力亲为,先做法官,后当领导,树立业务权威和办案能手的表率作用,关注所属部门各项审判工作的细节,从小事做起,标准要高,工作要实,身心要苦。教育干警淡定对待工作与生活。

——博学笃志,切问近思 。在对法官知识结构、业务能力、职业素养进行量化分析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丰富建设学习型法院的内涵,着力弥合不同个体间存在的文化和知识差异。建立院领导与干警联系沟通机制,院长亲笔撰写《告各位法官书》、《告各位庭长、负责人书》,情理交融地与每一个法官共同分享自己对法官道德操守、职业素养乃至为人处世的认知。实行周五讲座制度,除邀请专家学者进行专题辅导外,从院长到各部门负责人也尽数上阵,变过去念报纸、读文件的学习,为讨论、交流、提问、讲解与点评互动。要求每一位外出学习的法官回来后都要登上讲台,做一场报告。  创办《天水审判》双月刊,开设“天水法院网”,举办天水法官论坛,传播知识、启迪智慧、建设天水中院人共同的精神家园。

效能出于管理、细节决定成败。突出效能,加强审判、队伍和行政后勤制度建设,实现闭环式管理,是天水中院文化建设取得成功的关键。

——抓住两头,带动中间。一头是建立大立案、流程管制度。成立诉讼服务中心,建成立案大厅,开设立案、信访文明窗口,提供一站式立案导诉服务,实行诉前调解,实现诉调对接。一头是制定《法官办案绩效综合评估办法》和《案件督查办法》,实行个案评查、综合绩效评估与业务竞赛相结合,考核、评价、引导审判工作。在中间的审判和执行环节,则坚持“坐堂问案”与走群众路线相结合,积极推进“三调联动”,着力实现案结事了;引入量刑规范化程序,实行减刑、假释案件公开听证、预期减刑制度;拓宽执行救济渠道,提高案件清结率。

——深化改革,创新模式。改革审判委员会运行机制,更多地采取旁听庭审、讯问刑事案件被告人、询问民事、行政案件当事人的方式审理案件。改革裁判文书制作模式,公开合议庭、审委会对案件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的不同观点,对依据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确定裁判结果的作出说明。建立审判庭庭务会讨论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制度。推行合议庭或主审法官主导下的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会商制度。缠访缠诉案件实行业务庭、信访综合组织、审委会三级听证制度。

 ——唯才是用 ,选贤以能。革新用人标准,突出激励机制,实现人才兴院。对六个庭长职位、八个副庭长职位、五个行政后勤领导职位实行竞争上岗,选拔了一批年轻有为的中层领导,其中有两名同志从普通法官得到破格任用,为队伍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选派六名副庭长或优秀审判员到基层法院挂职担任副院长,选调五名县区法院副院长或庭长到中院挂职担任庭长助理,实现上下级法院交流互动。

——惩防并举,廉洁从政。坚持每月最后一周五廉政教育日制度,实行廉政保证金制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随案件发放廉政监督卡,举办“廉洁和司法”为主题的论坛,让写在纸上的廉政要求和制度,以文化的感染力,生动的注入干警的心田。

创新服务社会,发展引领进步。我们牢固树立清正廉洁的职业意识、案结事了的公正意识、服务大局的政治意识、亲民利民的宗旨意识和多元化解纠纷的和谐意识,深入基层,走进群众,能动司法,积极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在发展中实现自身的不断进步。

——紧扣关中—天水经济区的目标定位,出台《关于民商事案件审理服务于关中--天水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在司法活动中针对招商引资与“三农”问题交织、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界限不明这样的重大纠纷,大胆借鉴经济社会管理经验,用宏观的方法拓展化解思路。

——为配合天水“旅游富市”战略的实施,组织、指导相关基层法院实行巡回办案,在旅游景点集中的地方设立旅游巡回法庭,为游客提供公正、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有效化解旅游纠纷,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主动为党委、政府经济社会发展大计建言献策,把好法律关。总结审判中发现的政府部门行政、经济、社会管理不善的问题和教训,连续三年发送《行政审判白皮书》、《经济审判白皮书》,引起了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在审理8家天水骨干企业破产改制案件的过程中,每月汇总整理一份审判要情,随时向领导机关通报案件审理进度和需要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得到了政府的信赖和支持。

——总结调解工作的原则、方法和技巧,精心编写和印发《民事案件调解歌》,作为化解矛盾的文化媒介,让法官熟知,让群众易懂。省高院梁院长赞扬说“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法律,指导诉讼,化解纠纷,创新了工作方式,有利于社会和谐,真正体现了亲民、为民的情怀。”

“积上不止,必至嵩山之高”,天水中院辛勤浇灌的“文化”之树正在结出累累硕果:2010年被最高人民法院命名为“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2009年被省高院授予“全省优秀法院”荣誉称号并荣记“集体二等功”,被天水市委市政府树立为“全市文明单位标兵”。

修己方得百姓安。人民法院报评价说:“天水法院以“立人”破题,端正“用人”观,用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淬炼法官公正的司法理念,熏陶法官谨严的职业操守,为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