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下午,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办公室党支部召开支部会议,区法院党总支委员、办公室党支部书记蒲建军主持会议。
会上,蒲建军带头学习了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转发<中共天水市委宣传部关于开展向“改革先锋”称号获得者樊锦诗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学习贯彻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大会精神的通知>的通知》,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转发<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广东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的意见>的通知》、《关于转发<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他指出,要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切实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此次支部会议是对党员开展的又一次党性教育,与会党员还结合个人学习情况逐一谈了感想,认为个人在工作成果和综合能力提升等方面获益良多,并将在今后工作中继续配合支持支部工作,争取让支部工作再上新台阶。
天水法院网 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您是第 位访客
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藉河南路 邮编:730900
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主办 陇ICP备10200000号 甘公网安备 620502020003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