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海,男,汉族,1975年9月出生,200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6年10月调任清水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自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领导模范带头作用,团结带领全院干警迅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遏制疫情传播蔓延,以实际行动践行一名共产党员的初心和使命。
一、发挥党组织坚强战斗堡垒作用, 在疫情防控中担当使命
作为清水县法院的党组书记、院长,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做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根本遵循,自全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按照县委的总要求,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重要政治任务,采取有力措施, 有效担当作为, 在防控疫情斗争中经受检验, 做到了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加强疫情期间单位的防控,及时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全院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每天对诉讼服务大厅、办公大楼等区域消毒和信息收集上报。对干警进一步加强管理,对在疫情防控中无防护口罩、酒精、消毒液等面临的实际困难,他多方联系,积极协调,购置防毒面具500个,护目镜80个,酒精25升,84消毒液300升,口罩2200个,为全体干警全身心投入防疫一线提供了条件。紧盯疫情防控的关键部位,成立了法院包抓的德隆花苑小区临时党支部,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建立了坚强的组织保证。带领法院全体党员,动员一切力量对德隆花园小区377户住户,全面开展外来人员排查, 做到区(小区)不漏户、户不漏人。尤其对来自疫情高发地区的返乡人员, 认真做好申报登记, 跟踪观察其健康状况, 严格落实疫情监测报告制度, 汇集起了群防群治的强大力量。
二、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在疫情防控中以身作则
周海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在疫情防控中身体力行, 模范践行县委县政府的疫情防控要求,始终把包抓的4个小区和郭川镇的疫情防控工作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从大年初四开始,一直坚守在疫情防控一线,积极履职尽责,无私奉献,每天都能在各小区的疫情监测点上看到他的身影,切实把“内防输出、外放输入”落到了实处。周海同志带领全院党员干部深入小区,全覆盖、地毯式、无死角宣传疫情防控工作有关知识,确保户户到位、人人知晓,努力构筑了疫情防控“第一道防线”,确保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措施,与全社会一道联防联控,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切实发挥了党员领导的先锋模范作用,他的这种无私无畏、率先垂范的精神,深深感染和感动着身边的全体党员和群众。
三、发挥党员干部带动引领作用, 在疫情防控中恪尽职守
周海同志不仅是一名领导干部,更是一名党员、党组织书记,在这次疫情防控中始终站在前列,冲锋陷阵,以身作则, 充分发挥带动引领作用。在这个特殊的春节里,他依然坚守工作岗位,放弃与家人团聚的美好时光,连续十多天一直坚持在战“疫”的第一线,在大家足不出户自我隔离的时候,每天坚持在各小区疫情监测点,亲自抓防控、抓推进、抓落实,积极利用好各类微信群、大喇叭、宣传车等有效载体及时发布防疫知识和信息, 他说,我们只有把科学防疫抗疫的知识和党的关怀传递到群众心里,群众才能更配合、更安心,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阻击战奠定坚实的基础。
疫情就是命令, 防控就是责任! 疫情当前,周海同志始终做到了把疫情当命令, 迅速行动,勇于担当,科学作为,冲在前列, 他用自己的行动诠释初心和使命,真正体现了一名共产党员的责任与担当,努力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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