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忠诚 树立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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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积区法院孙佳垚同志被授予“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来源:麦积区法院 责任编辑:杜诚
发布时间:2018/12/14 9:38:33 阅读次数:8596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对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予以表彰的通报》,我省共有5人获评“先进个人”,麦积区法院法警大队司法警察孙佳垚名列其中,也是我市唯一一位入选的司法警察。12月12日下午,天水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新平,法警支队支队长王志斌、警政科科长吴智慧一行赴麦积区法院,为孙佳垚同志颁奖。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张建明,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赵宏江,法警大队全体干警参加了颁奖仪式。

天水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新平为孙佳垚同志颁奖

召开座谈会

在其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刘新平指出,孙佳垚同志被最高院评为“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个人”,既是孙佳垚本人的崇高荣誉,也是全市法警队伍的共同荣誉。孙佳垚同志以其绝对忠诚的政治素养、高度负责的职业品格、踏实肯干的工作作风,特别是在处置突发事件中临危不惧、挺身而出的精神,为全省、全市法院司法警察树立了榜样,是新时期全市广大司法警察的优秀代表,是人民司法事业的中坚力量,是全市法院干警学习的楷模。

王志斌要求,获得表彰的孙佳垚同志,一定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再立新功。全市法院广大司法警察要学习和弘扬先进典型高度负责的敬业精神,进一步做好警务保障工作,做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

赵宏江表示,孙佳垚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始终坚持忠诚履职,工作踏实认真,获得了大家的一致好评,2016年被区法院评为先进个人,在全市“争做合格司法警察”演讲比赛中荣获二等奖,2017年被评为区法院党务工作先进个人,并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在今年全省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百日会战”工作中,孙佳垚同志表现也十分突出,同其他同志一起在日常执行、夜间突袭执行、周末集中执行中任劳任怨,为执行工作提供了高效的司法警务保障。

孙佳垚得奖3.jpg

获奖的孙佳垚同志

张建明代表麦积区法院作了表态发言。他表示,孙佳垚同志获得最高人民法院的奖励,是对孙佳垚同志工作付出的充分肯定,也是区法院全院的荣誉。当前,人民法院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各项工作任务更加繁重,区法院将在下一步工作中,大力宣传司法警察先进典型,在先进典型的引领和激励下,进一步凝心聚力,以更加坚定的决心和更有力的措施,全面推进法院工作迈上新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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