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县法院法官与法律援助律师组成的法律服务工作组深入清水县新城乡李湾村,对一起不赡养老人线索开展了走访核实,并联系到老人儿子邵某某,进行批评教育,使其认识到不赡养老人的违法行为,主动写下保证书,愿意给老人提供安全住房、生活必需品,并答应定期照看老人。这是县法院主要负责人在3月7日列席县委常委会时了解到这一信息,迅速安排县法院民事法官联合法律援助律师开展的又一次法律进乡村活动。
年愈70岁的老人缑某某生有一儿两女,两女已经出嫁,儿子在县城住经适房,对老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致老人一人独自生活,家中环境简陋,生活困难。在该村第一书记、乡村干部的配合下,法律服务工作组来到老人家中,详细询问了老人的居住、生活等情况后,鼓励老人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但老人顾及亲情,不愿起诉子女。面对老人的遭遇,法律服务工作组没有就此止步,几经周折找到了在县城居住的老人儿子邵某某,对其学习了公检法司联合下发的《关于督促限期将被赡养人接入安全住房共同生活的通告》,并进行了批评教育,告知其不赡养老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在法律服务工作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下,邵某某当场写下了保证书,保证履行赡养老人的法定义务,将老人安置在安全住房居住,每月供给米、面、油等生活必需品,并答应定期照看老人。下一步,法律服务工作组将定期到老人家中进行回访,对邵某某履行赡养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今后,县法院将主动作为,能动司法,延伸司法服务,联合检察、司法、民政等部门,加大对农村不赡养老人线索排摸力度,运用法律手段遏制农村不赡养老人多发的势头,营造农村良好的法治环境,为我县脱贫攻坚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