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透支信用卡 又后悔来又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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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透支信用卡 又后悔来又犯罪


来源:秦安法院 责任编辑:王小红
发布时间:2019/3/18 15:11:58 阅读次数:7153

近日,秦安法院审结一起信用卡诈骗案。2016年8月,被告人杨某向中国行秦安县支行申领信用卡一张,后持该卡透支消费、取现,截止2018年3月,杨某共从该信用卡透支19427元。后中国某行秦安县支行电话催收,被告人杨某更换联系方式且不告知发卡银行,经多次有效催收,被告人杨某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欠款。案发后,杨某通过AIM机向中国某行还款24407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杨某的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鉴于其具有自首情节,建议对被告人杨某免于刑事处罚。

本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杨某犯信用卡诈骗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提请的量刑建议适当,以采纳。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被告人杨某免予刑事处罚。

法官提醒:便捷的信用卡成为不少群众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然而却有小部分人办了信用卡后挥金如土,等到还款时以各种原因拒不还款。殊不知,这种行为已经触犯法律。广大群众要理智、依法使用信用卡消费,透支后应按规定期限及时偿还本金和利息,避免引发不必要纠纷,以致身陷囹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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