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秦安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件。
该案被告人曲某在秦安县某太阳能店供职,后从该店离职。曲某在任职期间及离职后,利用工作身份或冒充该太阳能店工作人员,虚构交押金送电器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共计39100元,在法院审理期间,曲某的家属对各被害人进行了全额赔偿,各被害人均对被告人曲博表示谅解,请求对其从轻处罚。
法院认为,被告人曲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多次骗取他人钱财共计391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其具有坦白情节,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所骗赃款均已全部退赔,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故判处被告人曲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二年,罚金人民币6000元。
法官提醒:勤勤恳恳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切莫因贪心生邪念,因邪念而伸手,伸手必被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