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司法改革要求,不断增强全院干警质效意识和创先争优意识,全面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日前,清水县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全面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共4个方面26条。分加强审判流程管理,规范案件流转程序;严把案件审限节点,规范办案时效监管;狠抓案件监督管理,力促案件质量提升;严格惩戒追责机制,全力提高案件质效等四个方面,涉及立案、分案、送达、排期开庭、审限、审限审批、审判管理、院庭长监管、审委会把关、案件评查、卷宗归档、动态研判、惩戒追责等方面,对电子卷宗及时上传、案件信息填写、案件送达时限、案件审理期限、文书撰写时限、卷宗归档时间、审判管理举措、提升核心指标的要求、惩戒措施等作了明确的规定,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为了确保《意见》落到实处,院党组书记、院长周海在年初工作会上对《意见》的核心内容进行了讲解,要求全体干警加强《意见》的学习,在日常审判执行工作中抓好落实,并要结合各部门审判执行中的弱势指标,以问题为导向,补齐短板,切实提升审判执行核心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