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清水法院召开第四次专业法官会议,与以往不同的是10名法官助理列席了本次专业法官会议。这是清水法院党组根据法官助理实务培训较少,司法辅助水平急需提升的实际而作出的一项重要举措。法官助理制度既是员额制改革必要的配套制度,也是推进司法专业化、职业化的必然之义,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当前实行的“1+1+1”团队审判模式,使法官助理承担了组织庭前调解、证据交换、草拟法律文书等审判辅助工作。但由于司法辅助人员的短缺,部分通过司法考试,参加工作不久的干警担负起了法官助理职责,这部分人员审判经验不足,缺乏全面系统的裁判理念,急需提高自身业务水平。为使他们尽快适应角色,提高司法辅助水平,清水法院党组决定让法官助理列席专业法官会议,通过阅看审理报告,参与案件讨论,从中学习掌握案件裁判规则和法律文书写作技巧。
今后,清水法院将法官助理列席专业法官会议作为一制度,使之常态化。力争通过法官助理参与具体案件的讨论,使他们的审判思维与法官同频共振,案件事实及证据认定正确、裁判结果恰当,草拟法律文书得心应手,从而达到培养未来法官、提升审判质效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