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27日,秦安法院组织召开秦安隆源果品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该案合议庭成员、管理人以及该公司债权人等17人参加会议。
秦安隆源果品有限公司是于2008年5月28日登记成立的民营企业,由于该公司在经营过程中股东之间发生纠纷, 公司股东刘某申请该公司解散并进行强制清算。2017年12月26日,秦安法院裁定受理该案后,立即组织业务骨干组建专业审判团队,严格按照强制清算程序,兼顾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进行审理,经与公司股东协商沟通后指定甘肃合睿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本次债权人会议分为两个阶段,在第一阶段中,审判长首先宣读了《受理强制清算申请裁定书》、《指定管理人决定书》、《确定临时债权人和债权额度决定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并确认了债权人核查债权的期限。与会债权人及清算组成员听取了关于管理人职务执行情况、秦安隆源果品有限公司财产状况、秦安隆源果品有限公司对外债务状况等报告,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询问,管理人就相关问题逐一答复和说明。随后,合议庭根据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主席候选人投票情况进行了评议并一致决定由债权人秦安县金鑫农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担任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主席。在会议第二阶段中,会议就管理人提交的以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等议题进行了表决。合议庭经评议后就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进行了小结,为后期工作指明方向。
在今后的工作中,秦安法院将进一步强化措施、精准识别、分类施策,加强强制清算案件审判工作,积极稳妥处理涉民营企业案件,确保产权人及债权人和债务人利益最大化,为秦安县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