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在纵深发展上取得新实效,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安排,秦安法院依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查的通知,自5月6日起,由秦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保定任组长的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二督查组对县检察院等成员单位及陇城镇政府、派出所等单位扫黑除恶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
督查组以《秦安县扫黑除恶专项任务清单》为依据,对标对表,先后对县检察院、司法局、教育局、交通局、信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莲花镇、五营镇、陇城镇及所属基层派出所、法庭等单位和部门进行检查。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台账资料等方式,对上述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部署、领导责任落实、宣传发动、线索排摸、案件办理、深挖“保护伞”“关系网”等情况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督查组对各单位近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给予充分肯定。督查组表示对督查过程中了解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剖析原因,并及时向相关单位和部门提出问题清单和整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