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上午9:30,被告人王某等9人涉嫌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一案,在清水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是清水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院审理的首例涉嫌恶势力犯罪案件,且涉案人数较多、社会关注度高、旁听人数众多,庭审警务保障任务十分繁重。为此,院领导高度重视,司法警察大队积极谋划,周密部署,在市法警支队、县公安局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圆满完成了此次庭审警务保障任务。
庭审前周密部署。司法警察大队在接到警务保障任务后,及时掌握基本案情、社会影响、涉案人数及在押表现等相关情况,制定了警务保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由一名院领导担任警务保障总指挥,将警务保障分为押解组、安检组、法庭警戒组、应急处突组等六个小组,明确了各组人员及职责。为解决警力不足的问题,大队领导及时向分管院领导汇报,申请市中院法警支队调警20名,囚车2辆,并从公安机关调警12名、警车2辆,以确保庭审绝对安全。
庭审期间规范履职。庭审当天早上6时30分,全体押解人员在市中院集结,按照方案,分组前往各看守所提押被告人,至庭审结束,将最后一名被告人还押至看守所时已是深夜23点多。在连续17个小时的警务保障期间,院领导一线指挥,省法警总队及市中院法警支队领导现场督导,全体司法警察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密切配合、认真履职,时刻严密关注被告人、旁听人员的动态,严防意外事件的发生,确保了庭审任务的顺利进行,充分展现了法警队伍的作风形象和高度的使命感、责任感,同时,也是对司法警察警务工作规范性文件学习和警务技能训练成果的实践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