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下午,在武山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会议上,依法任命了马德俊等57名武山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武山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张璞银向新任人民陪审员一一颁发任命书。
马德俊同志作为新任人民陪审员代表做了表态发言,他表示,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实际上就是“不穿法袍的法官”,人民陪审员不仅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责任。在今后的审判活动中,我们要严格遵守法律,正确行使权力,认真对待参加陪审的每一起案件,确保公正司法,做一名让组织和领导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合格陪审员。
会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宣誓规定(试行)》要求,武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强生同志主持举行了新任人民陪审员的宣誓仪式,57名人民陪审员在庄严的国徽下,进行了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