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9日上午9时许,秦安县人民法院院长张保定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了路某某盗窃一案并当庭宣判,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丁莉出庭支持公诉。
为确保庭审效果,张保定庭前详细阅卷,认真分析研究案件,为庭审顺利进行做了充分准备。庭审前,丁莉审查了全部案卷材料,依法讯问了犯罪嫌疑人,制定了周密详尽的出庭预案及答辩提纲。整个庭审顺畅有序,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充分到位,案件事实清晰还原,诉辩意见都得到了充分的表达。当庭宣判后,路某某当庭认罪悔罪。
此次庭审是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积极坚持投身审判第一线,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的一个缩影。通过领导带头办案发挥标杆作用,优化业务管理,推进入额领导干部办案常态化,有力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精准落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