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6日,甘谷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罪案件并当庭宣判,该案是在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增加速裁程序后,首次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整个庭审过程仅用了5分钟。
被告人蒋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由甘谷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并建议适用速裁程序进行审理。甘谷县法院受理案件后,在庭前对被告人蒋某的基本身份情况、前科情况等进行了核对,告知了诉讼权利义务,在庭审过程中,由独任审判员对其已签署的《认罪认罚具结书》进行再次确认,并在征得其本人的同意下,不再进行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采纳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并当庭宣判。整个庭审过程仅用了5分钟,充分体现出了速裁程序的效率优势,进一步推动了甘谷县法院刑事案件的繁简分流,有效整合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办案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