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预算法》、《地方预决公开操作规定》、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部门2020-2022年财政规划和2020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甘财预〔2019〕65号)精神,我院按照保障审判办案、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审判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原则,现将秦安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预算相关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秦安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依法审判本院管辖的民、商事、刑事、行政案件和上级人民法院交由审判的案件,依法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执行的案件。
二、机构设置
秦安县人民法院现设八个内设机构(纪检监察室、政治科、综合办公室、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综合庭、执行局和四个人民法庭(西川、王尹、郭嘉、莲花)。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秦安县人民法院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的汇总情况如下:
(一)收入预算
2020年收入预算2107.60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831.05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2.78万元,增长0.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我院审判执行案件数量急剧增长,新聘司法辅助人员,办案业务费增加。当年的财政拨款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31.05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0年支出预算2107.60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预算1831.05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2.78万元,增长0.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我院审判执行案件数量急剧增长,办案业务费增加。当年财政拨款主要是:
1.公共安全支出1644.32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38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53.80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56.5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31.05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0年基本支出1289.05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9.22万元,下降1.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和省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部门三公经费支出。
(二)项目支出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542.0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22.00万元,增长4.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我院审判执行案件数量急剧增长,办案业务费增加。
保障运转经费1个,主要是业务费;
其他项目2个,主要是法庭运维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三)部门管理的转移支付
无。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1.00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5.87万元,下降85.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秦安法院严格控制公务接待人数及接待标准。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3.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00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23.00万元,下降41.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秦安县公务用车改革实施和严格按规定控制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压缩了相关支出。
4.培训费3.00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0.68万元,下降18.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秦安法院压减外省培训,采用省内培训及视频培训的方式进行业务及相关培训。
5.会议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6.机关运行经费296.86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37.22万元,下降11.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上年我院新建审判法庭刚投入使用,预算支出较大,根据实际运行情况,2020年压减机关运行经费。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二)非税收入
根据上年度非税收入征收情况,2020年本部门非税收入计划征收16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55.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75.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80.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493.73万元。其中:办公用房 5098平方米,价值381.41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8辆,价值143.38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294.35万元。2020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227.50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0年我单位计划对“法庭运维费、业务费、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三个项目进行绩效目标自评,并对项目绩效进行监控和绩效评价,主要对符合规定的支出项目进行评估,按照评估结果对资金合规、合理使用。预期达到的效果是提高司法保障及司法便民水平、促进审判执行工作质量稳步提升等事项,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三个,涉及财政支出542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020年本部门及所属1个预算单位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公共安全:是指秦安县人民法院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保证审判和执行等业务工作的开展而产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秦安县人民法院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医疗卫生:指秦安县人民法院按照国家规定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秦安县人民法院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秦安县人民法院为保障机构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秦安县人民法院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外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秦安县人民法院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
特此说明。
附件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2-1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财政拨款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表
9、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1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1、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12、省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