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贷有风险 借钱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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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贷有风险 借钱需谨慎


来源:麦积区法院 责任编辑:刘炜
发布时间:2020/4/2 10:59:52 阅读次数:6995

年过七旬的米某通过熟人介绍,将自己辛苦积攒的养老钱出借给颜某,想从中赚取利息,谁知这钱借出去之后不但没有赚到利息,竟然连本金也要不回来了。近日,麦积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米某诉颜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2017年6月,冉某得知熟人米某有闲余资金放贷,便介绍急需资金周转的颜某向米某借贷,双方约定米某向颜某出借资金30000元,利息为月息3分,借期一个月,颜某将自家的房产证交给米某用作抵押。借款期满后,颜某未能偿还借款。后经米某上门催要,颜某向米某写保证书,承诺于2017年10月一次性还清借款及利息,但承诺期满后颜某仍未能偿还借款。米某多次向颜某催要无果后,便一纸诉状将颜某起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米某主张的借款本金属实,颜某理应偿还。但对于双方约定的利息,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对于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不予支持。最终,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颜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米某借款本金及合法的利息。

民间借贷是我国经济社会广泛存在的一种民间金融活动,民间借贷有手续简便,融资快捷的优点,对于借款人来说能够短时间内解决资金周转的难题,但同时对于贷款人来说风险与利益并从,享有高收益的同时也要承担较大风险,一旦借款人经营失败失去还款能力,贷款人将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在此,法官郑重提醒:放贷有风险,借钱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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