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商铺遇“杀熟”,女子将表弟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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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商铺遇“杀熟”,女子将表弟告上法庭


来源:麦积区法院 责任编辑:张晓静
发布时间:2020/4/2 15:43:50 阅读次数:6598

俗话说:亲兄弟明算账。但在现实生活中,大家往往因为亲戚、朋友、熟人之间抹不开面子,而对经济往来不留存字据或者签订书面合同,从而引起一些经济纠纷。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个麦积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理的案例。

原告胡某想开一家母婴用品店,得知其表弟严某有商铺要转租,便想从严某处承租一间。经协商,严某将其承租的一间店铺转租给胡某,两人口头约定先租用三年,店铺面积119平米,每年每平米租金110元。三年后,两人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合同上写明:胡某租用严某商铺119平米,每年每平米租金110元。两人合同未到期时,因严某与其出租人签约到期,于是,出租人与严某、胡某又重新签订了租赁合同。胡某在此时才得知,表弟严某转租给她的店铺实际面积为100.09平米,根本不是口头与合同所说119平米,但每年的租金,她都是按照合同约定119平米支付的。胡某遂找严某追要多付的租金,严某却拒不承认,认为转租给表姐胡某的店铺就是119平米。

严某是真的不清楚自己转租给表姐的商铺是100平米吗?在案件审理中,办案法官查明,严某转租给他人的店铺面积有出租人原始的房屋测量数据,每个店铺的面积是清楚的。那为何对其表姐撒谎?严某认为,表姐与自己比较熟悉,他深知表姐容易相信自己,不会抹开面子去实际测量商铺,骗表姐几平米租金也没什么,做生意不都是为了钱吗?事实摆在眼前,严某却依然不想退还多收取胡某的租金。最后,法庭判决严某返还多收取的胡某的租金。

法官在此提醒大家:诚实守信是每个公民都应遵守的行为准则,不应将熟人间的信任当成利用欺骗的资本。与他人经济往来时先签订合同,在纠纷发生时才能以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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