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中院执行案件荣膺全省政法机关十大优质案件

网站首页 » 中院新闻

天水中院执行案件荣膺全省政法机关十大优质案件


来源:中院执行局 责任编辑:李庆明
发布时间:2020/4/3 11:03:29 阅读次数:7240

2020年3月2日,甘肃省委政法委评选出了全省政法机关十大优质案件,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成功入选全省政法机关十大优质案件,该案是全省法院唯一入选的执行案件,亦是全市政法机关唯一入选的优质案件。

评选工作组认为,该案执行标的额大,执行难度大,被执行人均为大型股份制民营企业,公司规模大,经营范围广泛,产值高、员工多,但因特殊原因导致经营状况恶化,偿债能力不足,执行中,天水中院牢固树立公正执行、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理念,准确适用执行法律法规,审慎使用执行强制措施,加强与被执行人所在地法院的协作配合,采取“放水养鱼”等执行方式,在建新实业破产重整期间,解除对其所持公司股票的冻结,在宝塔实业重整期间,暂停强制拍卖其所持公司的股票,减少了司法活动对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既为被执行人缓解企业生产经营矛盾提供了及时有力的司法保证,也最大限度的保障了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保证了中央、省委关于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实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执行中,因该案执行标的大且需对被执行人所持有的其子公司(上市公司)股票采取冻结、评估、拍卖等强制措施,属新类型执行案件。市中院挑选执行业务骨干组成合议庭对该案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各类情况及难题进行研究讨论,分阶段制定执行方案,同时抽调精兵强将全方位配合承办法官的执行,确保了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

近年来,天水中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全面巩固提升“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决策部署和省高院出台的《甘肃法院服务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十八条措施》,积极开展“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专项执行行动和案件清理评查工作,坚持常规随机评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相结合,促进执行案件质效持续提升,以公正高效司法服务民营企业发展,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强化产权司法保护,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下一步,天水中院将继续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并努力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集中开展“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专项执行行动,加强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建设,提升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水平。进一步加大对黑恶势力犯罪刑事裁判、职务犯罪刑事裁判的涉财产部分执行力度,持续开展涉民生案件、涉金融债权案件、涉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债务案件的执行力度,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甘肃法院网版权所有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建宁西路1950号
邮编:730070 E-mail:gsgyxcc@163.com

陇ICP备10200000号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