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特殊的涉恶案件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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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特殊的涉恶案件庭审

——甘谷县法院首次在看守所门口现场审理涉恶案


来源:甘谷县法院 责任编辑:金小刚 李梅
发布时间:2020/4/21 11:50:03 阅读次数:8741

4月16日上午,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一场特殊的涉恶案件庭审活动在甘谷县看守所门口进行。与以往不同,此次庭审现场不仅在室外,而且布置在看守所大门内外两侧,大门外是审判人员、公诉人、辩护人及旁听人员,大门内安全距离后是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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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的案件是被告人卢某鹏等6人涉嫌盗窃罪、寻衅滋事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一案。由于疫情防控期间看守所在押人员安全隔离需要,加之案情复杂,被告人关押在不同看守所等综合因素。甘谷县法院在与甘谷县检察院、甘谷县看守所、秦州区看守所沟通协调后,决定将“法庭”搬到甘谷县看守所门口进行审理。甘谷县法院院长王建军担任审判长,甘谷县检察院检察长姜云出庭支持公诉,法检两长同堂审理该案。这是甘谷县法院首次在看守所门口现场审理涉恶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卢某鹏、武某成、梁某洁、刘某、卢某奇五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在甘谷县城及周边地区实施抢劫、盗窃、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非法占有、毁坏他人财物,无事生非、为非作恶,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了以武某成、卢某鹏为纠集者,梁某洁、刘某、卢某奇为成员的恶势力。该案被告人王某涉嫌寻衅滋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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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合议庭依法进行了法庭调查,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控辩双方围绕犯罪事实举证质证并进行了法庭辩论,被告人各自做了最后陈述。整个庭审在大门两侧有序进行,程序合法、纪律严明规范,充分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各项权利。

鉴于案情复杂,该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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