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误事:一男子因放火罪获刑三年

网站首页 » 刑事审判

醉酒误事:一男子因放火罪获刑三年


来源:麦积区法院 责任编辑:糟希希
发布时间:2020/5/27 11:33:04 阅读次数:8625

2019年2月20日23时许,犯罪嫌疑人顾某醉酒后用打火机点燃了烤肉店遮雨棚的塑料篷布,造成塑料篷布被烧毁约2平米,后火势被烧烤摊主等人及时扑灭,犯罪嫌疑人逃离现场时被烧烤摊主控制并移交公安机关。2020年1月,公诉机关向麦积区法院提起公诉,麦积区法院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了该案,现已审理终结。

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顾某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确已构成放火罪。鉴于被告人坦白罪行、取得被害人谅解,又系初犯、偶犯,确有悔罪表现,综合考虑全部量刑情节,结合司法机关对于被告人适用社区矫正的调查评估意见,法院决定对被告人从轻处罚,适用缓刑。最终判决被告人顾某犯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审判实务中因醉酒引发的纠纷不胜枚举,办案法官提醒大家,喝酒莫贪杯。


甘肃法院网版权所有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建宁西路1950号
邮编:730070 E-mail:gsgyxcc@163.com

陇ICP备10200000号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