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能动司法 助推金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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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能动司法 助推金融发展

——天水中院成功执结一起涉金融借款纠纷案件


来源:中院执行局 责任编辑:张小莉
发布时间:2020/6/19 15:53:45 阅读次数:7869

2020年6月18日上午,天水秦州农村合作银行董事长一行四人专程来到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写有“公正执法、人民公仆”的锦旗送到了天水中院,感谢执行法官快速高效地将800余万元案款执行到位,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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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系兰州某商贸公司在1000余万元的借款到期后,未归还本息,甘肃某房地产公司向天水秦州农村合作银行进行抵押担保,自愿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本院判决生效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查询、搜集被执行人信息并立即对其账户金额进行冻结,依法扣划了被执行人账户存款145万余元。与此同时,查封了甘肃某房地产公司名下的住宅及商铺,经过依法评估、拍卖,拍得房款589.84万元。2020年6月11日,完成了对该案拍卖成交房屋的移交,在法定时限内,将扣划款及拍卖款依法发放给申请执行人秦州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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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中院接受锦旗后,由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永忠主持,市中院执行局与秦州合行一行人员进行了座谈。座谈会上,秦州合行董事长王守科首先表示非常感谢市中院近年来在对银行的风险化解、资产保全、不良贷款的清收上,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涉及秦州合行不良贷款的执行案件在天水中院达46笔贷款,近年来,天水中院执行局为执结该行案件,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果,也为化解秦州合行的不良率及下一步成立天水农商行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秦州合行作为协助执行的金融机构,也将有力地协助、支持、配合法院的查询、冻结、扣划等强制执行工作。

天水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永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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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州合行董事长王守科

张永忠副院长总结发言中表示,涉金融案件是执行工作“153”行动五类案件中的重点案件,也是法院执行工作中的重点之一。对双方今后的合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要能动司法,执行工作要发挥主观能动性,把司法服务延伸到当事人身边;二要吃透政策,依法维护银行业的合法权益。秦州合行要以市中院、人民银行天水市中支、天水银监分局联合下发的天中法[2018]24号文件为指导,有效化解金融不良资产率,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三要强化管理,将风险防范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加强事前防范,降低金融风险,切实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四要加强协作,实现金融生态和执行工作的双赢共赢。金融机构对法院的执行工作要继续大力支持协助配合,开辟绿色通道,开设专门窗口,切实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

涉金融案件是人民法院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的重点案件,在今后的工作中,天水中院将进一步推进司法与金融业的良性互动,为助推全市金融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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