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上级人民法院、金融监管机构《关于全面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及《关于成立甘肃省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件精神,规范金融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及时化解金融纠纷,维护金融秩序和当事人合法权益,推进天水市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7月15日上午,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天水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水监管分局联合召开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推进会。
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张继民,人民银行天水市中心支行党委委员、副行长肖智敏,天水市银保监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温小军以及市中院、各县区法院,人民银行天水市中心支行,天水市银保监分局,银行业、保险业等金融机构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市中院民二庭庭长杨宏权介绍了近三年金融纠纷案件办理情况,人民银行天水中心支行党委委员、副行长肖智敏,天水银保监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温小军分别介绍了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下一步的工作措施,会议宣读了《天水市金融纠纷化解机制实施意见》及《天水市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工作规程》,会议要求各成员单位要认真领会,抓好落实。
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张继民作总结讲话并强调:一要充分认识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重要意义。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是一站式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完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和金融需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举措,全市法院和各成员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参与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积极性和使命感。二要认真学习落实《意见》、《规程》,熟悉金融多元化解机制程序与流程。各成员单位要把学习宣传《意见》精神、《规程》内容,作为贯彻落实的重要前提,迅速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活动。深入领会《意见》的工作目标与指导原则,熟悉《规程》的工作流程,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确保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有序进行。三要强化责任担当,各成员单位积极投入金融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加大对金融解纷机制的支持力度。金融机构应当积极参与调解,协同人民法院、金融纠纷调解组织查明事实,引导金融机构强化“能调尽调”意识。天水市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领导小组要对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总结,为不断优化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及时化解金融消费纠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全市金融市场和谐健康发展发挥积极的作用。
会后,市中院、人民银行天水市中心支行、天水市银保监分局在市中院诉讼服务大厅举行了天水市金融纠纷调解中心揭牌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