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与其他案件中双方剑拔弩张的气氛不同,庭前,原告小王提出希望法庭主持双方进行调解,在征得被告小吴同意后,法庭对该案主持了调解。
原来,双方当事人系同村发小。2019年底,因二人另外2名朋友小磊、小李从外地回来,几人便相约一起去KTV唱歌聚会。唱歌饮酒后,因小王不满小李只顾唱歌不喝酒引发争吵。后小王摔了酒瓶并嘲笑小吴的衣服被弄湿,小吴遂动手打了小王一拳,双方厮打在一起。酒吧工作人员报警后,因是小吴先动手,公安机关对其作出罚款及拘留五日的治安处罚,小王也因受伤去医院看病花费了几千元的医疗费,双方十几年的“发小”情谊就这么被几杯酒打碎。事后,小王想让小吴承担一部分医疗费,但小吴不予理睬,小王遂将小吴告上了法庭。
调解中,小吴表示两人从小一起长大,现因此事已形同路人。他知道先动手打人不对,但因事情是小王先挑起的且自己已经受到了治安处罚,故只愿意赔偿小王部分医疗费。小王也当庭表示整件事是由于自己酒后冲动导致的,自己有错在先,其清醒后也觉得很不好意思,自己愿意承担一半的医疗费,也表示希望今后可以和小吴继续当朋友,不要因为此事伤感情,就此,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顺利调解结案。
通过此案笔者提醒大家,饮酒应适量,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应保持平和的心态,切勿因一时冲动给自己和他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