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至25日,由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天水市人民检察院、天水市司法局、天水监狱对高某某等五名假释罪犯进行回访考察。此次回访是为了解和掌握被假释罪犯在居住地的生产生活、接受社区矫正及遵纪守法情况;科学评估假释工作质量,强化假释工作的后续管理,实现人民法院假释工作与社区矫正无缝对接;加强对被假释罪犯的管理教育和帮扶,杜绝脱管漏管现象,提高刑罚执行质量和罪犯教育改造效果,同时为推进平安天水、法治天水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回访工作采取“三见面一查”的方式,与假释罪犯本人、社区矫正机构、村委会(居委会)工作人员见面,查阅矫正档案等形式,详尽了解对假释人员的监管落实情况,罪犯释后思想学习、家庭生活、生产生活、邻里关系及在生活中存在的困难等情况。
在回访中重点是对假释人员进行法治宣传教育,鼓励他们要珍惜假释机会,重新出发,在之后的人生道路中遵纪守法、自食其力,做有担当、讲诚信、回报社会的合格公民。假释人员高某某、隋某某、李某某均表示,重新获得的自由真的是弥足珍贵,他们犯罪时年龄较小,不懂得敬畏法律,通过监狱的改造学习让他们矫正了以前的不良习性,能够重新认识自己面对人生,假释出狱后他们都找到了满意的工作,也交了女朋友,成为家庭的顶梁柱,感觉到生活处处是生机。他们表示一定珍惜这次假释的机会,改过自新,遵纪守法。并同意法、检、司安排的待疫情结束后,要到监狱去现身说法,用自己重获新生后的所见所感所想去感召更多罪犯好好改造,去感染其他服刑罪犯重拾生活的信心,做个对社会有益的公民。
开展假释案件回访考察,是认真做好审判职能的延伸,有效避免就案办案,充分发挥政法各部门工作合力,深入开展社会治理建设的一种好方法。通过此次回访,也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施行以来法院与社区矫正机构之间的衔接工作进一步沟通,并提出下一步工作构想,实现假释工作与社区矫正工作无缝对接。今后,天水中院将坚持假释回访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提升人民法院假释工作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