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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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来源:中院办公室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1/2/25 10:21:56 阅读次数:11235

根据《预算法》、《地方预决公开操作规定》、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部门2021-2023年支出规划和202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甘财预〔2020〕54号)精神,我院按照保障审判办案、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司法审判事业协调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原则,现将省法院机关及直属单位2021年度部门预算相关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和其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二)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二审案件;

(三)受理不服全市各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对其中确有错误的,提审或指令基层人民法院再审;审理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各类案件;

(四)依法审判由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五)依法对基层人民法院行使指定管辖权;

(六)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七)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八)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九)统一指导和协调全市两级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

(十)组织、指导基层人民法院办理司法协助事项;

(十一)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十二)对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相关部门管理全市人民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十三)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遵守宪法、法律;

(十四)承办其他应由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18个:分别是政治部、执行庭、监察室、办公室、研究室、信访室、司法行政装备处、法警支队、法医技术室、立案庭、审判监督庭、行政审判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审判管理办公室。另外,还有市纪委派驻市法院纪检组。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1年预算收入3864.83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558.44万元,下降12.63%,下降的主要原因:2021年度按照中央和省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项目至少压减20%。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64.83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1年支出预算3864.83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558.44万元,下降12.63%,下降的主要原因:2021年度按照中央和省上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项目至少压减20%。包括:

1、公共安全支出3374.58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9.86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134.7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135.6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64.8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3158.83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310.05万元,增长10.8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中“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及“对个人补助奖励金”有所增长。

(二)项目支出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706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40万元,下降16.55%,下降的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和省上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项目至少压减5%。

保障运转经费1个,主要是业务费。

其他项目1个,主要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7.9万元,较2020年预算减少0.9万元,下降10.2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并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减少培训人数。我院预计出国(境)团组数1次,人次数1人。

(二)公务接待费8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3.58万元,下降30.92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控制公务接待人数及接待标准。我院预计国内公务接待65次,人数700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2.9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97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1.97万元,增长16.8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以前年度车辆报废,公务用车数量不足,当年需新增两台执法执勤用车。

(四)培训费56.69万元,比上年度减少10.53万元,下降15.6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外省培训。

(五)会议费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六)机关运行经费273.26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53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部门预算公开表10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1年本部门共有0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1年计划征收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16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76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8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6937.03万元。其中:办公用房3600平方米,价值858.41万元。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1辆,价值632.00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6套。

七、预算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一) 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2021年我院计划对业务费和中央政法转移支付项目进行绩效目标自评,并对项目绩效进行监控和绩效评价,主要对符合规定的项目进行情况摸底;对符合规定,并需要经费支持的项目资金额进行评估;按照评估结果对资金合规、合理使用。预期达到的效果是预算执行率达到100%,保障好重点案件调查、取证审查、开庭、裁决等事项,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两个,涉及财政支出7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两个,涉及财政支出706万元。2021年本单位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后附明细表)。

八、名词解释

公共安全: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保证审判和执行等业务工作的开展而产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医疗卫生:按照国家规定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外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

特此说明。

附件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2-1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财政拨款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9、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1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1、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12省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2月25日

部门预算公开表(附件1-11).xlsx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附件12).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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