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甘肃省行政审判白皮书——2019-2020年度全省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暨典型案例》中,天水中院副院长张永忠主办的孟某、厚某某诉定西市自然资源局土地行政赔偿案入选全省行政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该案例是典型的因行政行为违法而引起的行政赔偿案件,也是全省行政赔偿数额较大(约1300余万元)的行政赔偿案件。该案件因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行为时,没有严格依法行政,造成行政行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违反法定程序,2015年11月4日,天水中院判决确认行政行为违法。因该行政行为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巨大财产损失,原告遂再次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诉请行政机关赔偿各项损失约3300余万元。天水中院在审理中,从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纠纷出发,合议庭成员多次赴定西现场协调沟通,因原被告诉求过于悬殊而未果。经依法委托评估鉴定、三次公开审理,于2019年6月12日一审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1300余万元,当事人不服上诉后被省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院一审判决已经生效。省高院对该案的典型意义评价为“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是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基本要求。本案是全省范围内赔偿数额较大的案件。定西市自然资源局在没有履行评估、补偿、收回程序的情况下,违法出让孟某、厚某某已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并使用八年的土地,严重侵犯了原土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给孟某、厚某某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法院在确定赔偿数额时,尽最大限度保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对于确立赔偿案件裁判规则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近年来,天水中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面加强人权和民生司法保障,行政审判、国家赔偿审判和司法救助工作取得长足进展。2014、2016、2018年、2020年均有一件行政案件入选全省行政审判十大案例。
今后,天水中院将准确聚焦新发展阶段行政审判、国家赔偿审判和司法救助工作的新使命新要求,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监督和促进依法行政,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秉持“当赔则赔、应救尽救”和“把好事办好”的新理念,不断提高行政审判、国家赔偿审判和司法救助的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为平安天水、法治天水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