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和其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二)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二审案件;
(三)受理不服全市各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对其中确有错误的,提审或指令基层人民法院再审;审理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各类案件;
(四)依法审判由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五)依法对基层人民法院行使指定管辖权;
(六)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七)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八)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九)统一指导和协调全市两级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
(十)组织、指导基层人民法院办理司法协助事项;
(十一)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十二)对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相关部门管理全市人民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十三)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遵守宪法、法律;
(十四)承办其他应由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18个:分别是政治部、执行庭、监察室、办公室、研究室、信访室、司法行政装备处、法警支队、法医技术室、立案庭、审判监督庭、行政审判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审判管理办公室。另外,还有市纪委派驻市法院纪检组。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本单位无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本单位无直属事业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2年预算收入4382.70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比2021年预算增加517.87万元,增长13.3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标准有所提高、在职人员数有所增加。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08.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74.51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2年支出预算4382.70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比2021年预算增加517.87万元,增长13.3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标准有所提高、在职人员数有所增加。包括:
1、公共安全支出3757.8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7.92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136.2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270.7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08.19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2年基本支出3440.19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81.36万元,增长8.9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标准有所提高、在职人员数有所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768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62万元,增长8.7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开庭审理及办案执行等业务需求,需增加维修费及业务费等项目金额。
保障运转经费1个,主要是业务费。
其他项目1个,主要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1.因公出国(境)费用8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1万元,增长1.2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当年出国部分费用增加。我院预计出国(境)团组数1次,人次数1人。
2.公务接待费7.95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0.05万元,下降0.6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控制公务接待人数及接待标准。我院预计国内公务接待65次,人数700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4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7.97万元,下降9.6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公务用车改革实施和严格按规定控制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压缩了相关支出7.97万元。
4.培训费76.48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9.79万元,增长34.9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去年受疫情影响,培训减少,为更好的促进我院2022年度整体培训工作开展,增加了培训经费。
5. 会议费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6.机关运行经费280.75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7.49万元,增长2.7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当年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费用略有增加。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
2022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部门预算公开表10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2年本部门共有0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2年计划征收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59.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38.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21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7513.94万元。其中:办公用房3600平方米,价值858.41万元。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1辆,价值637.92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6套。2022年度本部门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为521.56万元,主要为计算机设备、警用器械、办公家具、车辆等,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五)重点项目情况
2022年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计划选取“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为重点公开项目信息。本年度计划将561万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计算机软件购置更新、警用器械购置、车辆购置以及信息化建设等,保障办案装备,提升办公条件,保障单位正常审判工作顺利开展。要合理使用,确保单位各项资产的安全有效使用及安全运行,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及时分配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六)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1)
2022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预算公开表11为空表。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2021年我院计划对业务费和中央政法转移支付项目进行绩效目标自评,并对项目绩效进行监控和绩效评价,主要对符合规定的项目进行情况摸底;对符合规定,并需要经费支持的项目资金额进行评估;按照评估结果对资金合规、合理使用。预期达到的效果是预算执行率达到100%,保障好重点案件调查、取证审查、开庭、裁决等事项,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两个,涉及财政支出7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两个,涉及财政支出768万元。2022年本单位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后附明细表)。
八、名词解释
公共安全: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保证审判和执行等业务工作的开展而产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医疗卫生:按照国家规定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外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
特此说明。
附件:1.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预算表
2.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及项目绩效目标表
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