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大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主要职责是:
1.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或者认为应当由本法院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
2.依法审理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再审的案件和市人民法院抗诉的案件。受理当事人不服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并提起申诉的刑事、行政诉讼案件。
3.依法行使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4.对法律规定、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5.指导基层法庭工作。
6.负责全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和干部管理工作。
7.负责全院财务、专项投资的计划管理及分配。
8.负责全院的监察工作。
9.管理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工作。
10.做好本院行政、后勤事业管理和服务工作。
11.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12.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13.承办其它应由基层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11个,包括:政治科、综合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执行局、行政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刑事审判庭、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8个庭(室)、科及马关人民法庭、龙山人民法庭、恭门人民法庭3个基层人民法庭。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无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无直属事业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2年部门收支包括单位预算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2年预算收入1801.57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比2021年预算减少1145.20万元,下降38.8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预算中包含基建支出750.00万元,2022年度无此项目;2021年度上年结转资金720.00万元,2022年度结转资金188.42万元,结转资金减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13.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88.42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2年支出预算1801.57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比2021年预算减少1145.20万元,下降38.8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预算中包含基建支出750.00万元,2022年度无此项目支出;2021年度上年结转资金720.00万元,2022年度结转资金188.42万元,可使用结转资金减少。包括:
1.公共安全支出1595.86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74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45.74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95.2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2年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13.15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2年基本支出1192.15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06.38万元,增长9.80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标准有所提高。
(二)项目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421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720.00万元,下降63.1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预算中包含基建支出750.00万元,2022年度无此项目。
1.保障运转经费1个,主要是:全省法院业务费。
2.其他项目2个,主要是:法庭运维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30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0.07万元,下降 2.9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控制公务接待人数及接待标准。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3.6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18.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6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8.07万元,增长116.36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有达到报废条件、年限的执法执勤车辆,计划购置公务用车1辆。
4.培训费2.12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0.08万元,下降3.6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培训由培训组织单位负责培训费支出。
5.会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6.机关运行经费154.24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4.4万元,增长2.9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取暖费支出增加。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
2022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部门预算公开表10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2年预算无非税收入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7.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66.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40.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5479.66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5640.79平方米,价值3840.28万元。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1辆,价值220.97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1070.27万元。2022年度各庭室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为248.50万元,主要为大要案审判法庭设备、审判数据存储设备、警用装备、正版化软件系统等,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五)重点项目情况
2022年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计划选取“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为重点项目公开项目信息。本年度计划将307.00万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开展干警食堂建设,购置审判数据存储设备、大要案审判法庭设备、警用装备等,保障办案装备,提升办公条件,保障单位正常审判执行工作顺利开展。要合理使用,专款专用,不超范围支付,确保单位各项资产的安全有效使用及安全运行,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及时分配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完成各项工作目标。
(六)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1)
2022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预算公开表11为空表。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2021年我单位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两庭”建设资金项目等5个项目进行绩效目标自评,并对项目绩效进行监控和绩效评价,主要对符合规定,并需要经费支持的项目资金额进行评估;按照评估结果对资金合规、合理使用。预期达到的效果是保障好案件调查、取证审查、开庭、裁决等事项,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2022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3个,涉及财政支出421.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个,涉及财政支出421.00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2022年1个预算单位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公共安全:指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保证审判和执行等业务工作的开展而产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医疗卫生:指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按照国家规定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为保障机构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外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
附件:1.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2年预算表
2.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及项目绩效目标表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及项目绩效目标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