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用心用情用力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推动信访积案得到实质性化解。按照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安排,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在全市法院开展“院长接访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接访时间 2025年3月3日至3月31日期间的工作日。 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02 接访领导 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 03 接访地点 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调解室 04 受理范围 1.本院作出生效的、未经申诉复查的刑事案件,经下级法院复查驳回的刑事案件; 2.超过申请再审期限的民事案件、行政案件; 3.下级法院执行不到位申请监督的执行案件; 4.依法应当由人民法院受理的其他信访事项。 05 来访须知 1.来访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和生效裁判文书、答复、通知等相关法律文书以及信访申诉材料;代为申诉的须携带委托代理手续。 2.须遵守接访秩序,不得喧哗、吵闹或无理纠缠,违者将依法严肃予以处理。 3.未经法院许可,信访期间不得擅自拍照、录音、录像。 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接待专线0938—8623383 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