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水县人民法院白驼法庭成功调解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促进了金融机构信贷资金良性循环,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案情回顾 2021年10月,被告李某从某信用社贷款50000元用于玉米种植,合同约定贷款期限为3年,同时约定了利率、还款方式及违约责任等条款,李某甲为共同还款人。然而,借款到期后,被告未能按期足额偿还本息。原告多次催要无果,遂诉至法院。
案件处理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积极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确保既解决问题又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最终在承办法官的悉心调解下,被告当庭归还10000元,剩余借款及利息被告分期给付原告,案件就此成功调解。 典型意义 此次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成功调解,是清水县法院积极践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清水县人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加强金融审判工作,通过完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与金融机构沟通协作、提升审判质效等举措,为金融市场健康发展和实体经济转型升级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下一步,清水县法院将继续立足审判职能,不断探索创新金融纠纷解决方式,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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