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悬 赏 公 告
本院在执行张宏与方正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方正伟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张宏提出悬赏执行的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方正伟,男,汉族,生于1976年4月7日,居民身份证号码:330724197604075810,住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红山路2号。
未履行的标的2497180.76元。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方正伟财产线索、并经核查属实执行到位的,按照实际到位金额的5%给予奖励。
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0938-8688326
联系人:天水中院执行局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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