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年的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由于武山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措施有力、行动迅速,使该院的“清积”工作进展顺利。在总结成绩的同时结合今年是矛盾积案化解年,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新平高度重视,要求全院上下必须以“清积”工作为契机,扎实推进矛盾积案化解工作,不断加大审判执行工作力度,使少数几个多年积案务必取得实质突破。尤其对被执行人难寻,被执行财产难找的重大信访案件,工作措施上要坚持:主动查询线索,严格保密线索,精心核实线索,及时出击落实线索。建立起迅速、便捷、实效的快速执行反应机制。孙某与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04年3月19日做出判决,判令王某偿还孙某借款165000元,王某不服,上诉至中级法院,中院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法院执行人员多次找王某执行,但被执行人王某有履行能力却以种种理由一直拖延拒付,在其被司法拘留后,仅履行了20500元后便外出务工,常年不回家。后法院经多方努力,又扣划执行到位了60000元,剩余款项难以执行。法院曾多次查找王某,均无结果,致使案件悬而未决。申请人孙某曾多次在省、市、县法院、政法委等部门上访,引起上级部门高度关注。针对这一现状,刘新平院长要求要千方百计做好申请执行人的思想工作,防止出现任何意外情况,同时还要加大线索排摸,只要有一线希望,务必将本案突破。在掌握到被执行人王某藏身于天水市区后,院长刘新平果断决策,亲自部署,派员终于将被执行人王某找到。被执行人王某被找到后,情绪十分激动,扬言要找孙某去拼命,又说自己无能力履行义务。面对被执行人的这种状况,法院执行人员即从做人的基本道德谈起,谈人生观、荣辱观、金钱观,谈人的价值取向,并严正的向被执行人讲明法院的办案原则。经过一番较量,在强大的法律震慑面前,经过办案人员的循循劝解、情法并重,王某终于意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答应马上筹钱履行义务。当时下午2时,王某妻子和女儿将剩余的84500元案件款悉数交清。从而使这一长达六年的“骨头案件”顺利执结,切实维护了法律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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