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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执行指挥中心

来源: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朱军锋 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0/7/27 11:32:41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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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执行工作,提高执行工作快速反应能力,及时处理执行线索和处置执行案件突发事件,根据最高法院、省高院相关文件精神,2010512,经市中院党组研究决定成立执行指挥中心。

   执行指挥中心设总指挥、副总指挥,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和执行快速反应小组。执行指挥中心由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高同银担任总指挥,执行局局长高涛、法警队队长党纳焕担任副总指挥。执行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执行局,由高涛兼任主任。执行快速反应小组成员由执行局负责执行实施的五名法官和法警支队五名法警组成。总指挥、副总指挥领导执行指挥中心的工作,决定、指挥、协调重大执行线索和执行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处理和应对、部署、检查、监督中心的工作。执行指挥中心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本院执行案件和向本中心提供的辖区法院执行案件执行线索的受理,处理、转处、组织处置一般突发事件和具体组织执行总指挥对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命令,办理中心的日常工作。

   为便于当事人向法院及时提供线索,执行指挥中心办公室配备值班人员,专设值班电话及执行指挥车辆,24小时受理执行案件财产和被执行人下落线索,接受突发事件情况报告。

   为加强全市两级法院的执行联动能力,市中院要求各县区法院在今年上半年相应成立各自的执行指挥中心,并同时向社会公布执行财产线索举报电话,以利开展工作。

   同时,为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执行工作机制,推进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全面提升执行工作规范水平,市中院根据省高院的要求,结合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执行工作的实施意见》,下发各县区法院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