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水县人民法院执行庭急当事人之所急,同立案庭快速简化立案审查程序,快速传唤当事人,在不到半个月的时间里执结了40多件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和支付令案件,为农民工追讨工资约10万余元,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彰显了司法的能动性。
今年5月中旬,我县30多名农民工来到法院,要求法院执行罗某支付其劳动报酬。院党组高度重视,立即指派立案、执行法官组成专案组,执行"一站式"的办案模式办理了诉讼、执行减免手续,适用督促程序迅速向被告发出支付令,使这些案件得以快速立案并使法律文书生效。执行中,当即传唤了被执行人罗某了解案情,得知这些农民工的工资之所以未支付,是因为罗某故意推脱,逃避债务和开发商不付款,致使罗某迟迟不发放工资等原因造成。得知这一情况后,执行庭长同执行人员一道给被执行人罗某讲解法律,宣讲拒不执行的后果,让罗同意积极多方筹钱兑付劳动报酬。同时执行人员并向天水某房产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司法建议书,迫使天水某房产公司先行垫付6.7万余元,经过10余天的辛苦工作,终于执行到位拖欠的工资10万余元。
天水法院网 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您是第 位访客
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藉河南路 邮编:730900
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主办 陇ICP备10200000号 甘公网安备 620502020003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