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争先创优实践活动中,清水县法院执行法官和司法警察在案件执行中,树立“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新形象,开拓创新,巧用执行艺术和执行方法,强化执行措施,极大地缓解了执行难问题。上半年,我院共受理执行案件266 件,比去年上升60.2%,已执结229件 ,比去年上升76.2%,执结率为86.1%,其中自动履行211件,执行和解5件,强制执行7件,终结执行6件。
一、强化服务政治大局意识。时刻牢记自己的责任和使命,立足执行工作,增强服务全县工作大局的政治意识,充分彰显执行干警对县域经济发展的保障能力,促进社会繁荣和谐。
二、强化执行应急指挥处置能力。针对当前执行案件情况的日益复杂化、多样化,2010年6月我院成立执行指挥中心,建立执行应急机构和应急措施,24小时受理执行案件财产和被执行人下落线索,接受突发事件情况报告和应急处理。
三、拓展熟练掌握法律的能力。为保证执行的公正与效率,我院组织执行干警2次4人到省高院进行学习培训,学习法理,熟悉法律。做到了“裁判文书能吃透,执行案件思路清”。
四、提高执行协调能力。执行工作既要求执行法官要严格依法执行,也要求执行干警在办案中要讲究执行艺术。在执行过程中,常常会遇到许多人为或非人为的障碍,碰到这样那样的问题,执行干警常常通过耐心加恒心,为当事人讲法释明,与当地基层组织、上级机关协调沟通,破解执行障碍,使得21件执行案件通过协助配合得以顺利执结。
五、增强做好自动履行、执行和解的能力。我院干警往往会针对不同案件,区别情况对待,理顺各种法律关系,灵活运用执行艺术、方法,尽量促使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和解,案结事了,根除隐患。今年上半年,自动履行、执行和解的案件达到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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