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水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运用庭前调解机制,快速调解处理了一起教育机构责任纠纷案件,使原以为索赔遥遥无期的家长很快得到了赔偿款,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18年4月12日中午吃午餐的时候,某幼儿园保育员李某端的汤盆撞到了刚从卫生间跑出来的小朋友刘某某身上,盆内的饭汤洒到了刘某某的脖颈及右肩上,后刘某某父母与某幼儿园教师立刻将刘某某送至医院进行治疗,当天又紧急送至天水市天坛医院住院治疗。2018年5月6日开始,刘某某先后五次在西安市西京医院进行治疗。2018年11月1日,刘某某父母又带刘某某至北京市解放军总医院第一附属医院进行治疗。前后共花去治疗费4万多元。因刘某某需在五年后进行后续治疗,刘某某父母与某幼儿园多次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双方互不相让,僵持不下。
案件受理后,办案法官于立案当天即向某幼儿园送达了传票、起诉状副本等应诉材料,并积极联络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在办案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由某幼儿园赔偿刘某某后续治疗费10万元。至此,该起教育机构责任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这起案件的发生同时为幼儿园和学生家长敲响了警钟,特别是幼儿园一方,需要特别注意在园小朋友的生活安全问题,加强幼儿园各项安全保障措施,最大限度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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