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部门2019-2021年财政收支规划和2019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甘财预〔2018〕65号)精神,我院按照保障审判办案、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司法审判事业协调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原则,现将2019年度部门预算相关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和其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二)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二审案件;
(三)受理不服全市各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对其中确有错误的,提审或指令基层人民法院再审;审理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各类案件;
(四)依法审判由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五)依法对基层人民法院行使指定管辖权;
(六)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七)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八)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九)统一指导和协调全市两级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
(十)组织、指导基层人民法院办理司法协助事项;
(十一)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十二)对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相关部门管理全市人民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十三)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遵守宪法、法律;
(十四)承办其他应由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18个:分别是政治部、执行庭、监察室、办公室、研究室、信访室、司法行政装备处、法警支队、法医技术室、立案庭、审判监督庭、行政审判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审判管理办公室。另外,还有市纪委派驻市法院纪检组。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9年预算收入4291.44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961.75万元,增长84.21%,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当年预算中增加了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二是当年预算中增加了全省法院业务费、全省法院法庭运行经费及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三是上年结转收入705.9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84.5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705.91万元,其他收入1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9年支出预算4291.44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961.75万元,增长84.21%,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当年预算中增加了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二是当年预算中增加了全省法院业务费、全省法院法庭运行经费及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三是上年结转收入705.91万元。包括:
1、 公共安全支出3787.97万元。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7.85万元。
3、 卫生健康支出119.83万元。
4、 住房保障支出125.7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84.5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19年基本支出2795.53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466.84万元,增长20.0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聘用制书记员经费在年初部门预算中列入人员经费中。
(二)项目支出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789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789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部门预算中列入部分非税收入安排的项目。
1、保障运转经费11个,主要是:涉法涉诉司法资金、重点刑事开庭审理办案费、法官法警服装费、办案业务费、全省法院业务费、《法刊》(审判理论与实践)等印刷费、文化建设宣传经费、信息化建设经费、物业费、设备购置费、培训费。
2、其他项目1个,主要是全省“智慧法院”信息化项目经费。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16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8.34万元,增长108.88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公务接待费预算较低,部分账款未结,纳入当年预算支出中。预计当年公务接待80次,人数960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4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47.08万元,增长134.8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达到报废条件,需购置执行办案车辆。
(四)培训费67.63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60.33万元,增长826.4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培训费预算偏低,部分培训费还未结算,纳入当年预算支出,又今年要加大对干警的培训力度,培训费有所增加。
(五)会议费0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
(六)机关运行经费623.84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347.35万元,增长125.6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中较上年增加了项目支出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部门预算公开表10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19年计划征收非税收入150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9我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2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92.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9.2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6148.49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1686平方米,价值3067.74万元。共有公务用车21辆,价值633.68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2台(套)。
(五)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19年没有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七、名词解释
公共安全: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保证审判和执行等业务工作的开展而产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医疗卫生:按照国家规定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外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
特此说明。
附件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财政拨款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表
10、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1、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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