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已进入攻坚拔寨、决战决胜的冲刺阶段,在全县上下全力以赴推进脱贫摘帽的关键时刻,极少数人员置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于不顾,歪曲事实、隐瞒真相,干扰和破坏脱贫攻坚进程,为全面依法保障和服务决胜脱贫攻坚工作,及时妥善化解各类突出矛盾和问题,确保如期实现整县脱贫目标,在县委主要领导的部署下,根据清水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由县委政法委协调,清水县人民法院联合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在全县范围内发出《关于严厉惩治干扰阻碍脱贫攻坚工作行为的通告》。
该通告分惩治重点、惩治依据、惩治方式及施行时间四个部分,重点就精准扶贫过程中出现的不配合有关部门调查,恶意诋毁扶贫工作,在脱贫攻坚中组织闹访,不履行赡养义务和遗弃子女,骗取、冒领、套取扶贫资金,拒不配合拆旧复垦政策,不整改精准扶贫项目落实中存在问题,村霸、地痞、农村“黄赌毒”,拖欠农民工资,严重不思进取,非法承揽精准扶贫项目等违反法律法规、损害社会公序良俗和阻碍脱贫攻坚进程的行为进行严厉惩治。
为使该通告为广大群众所知晓,清水县法院印制该通告3000余份,并组织人员深入乡镇社区或协调相关部门,将通告张贴在人流密集的街道广场及18乡镇每个村组。该通告的实施,进一步将脱贫攻坚工作纳入法治轨道,为严厉打击破坏脱贫攻坚工作的各类违法犯罪及不良行为提供了依据,必将增强基层脱贫干部的工作信心,有力助推全县2019年如期脱贫摘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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