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冬意渐浓,但在武山县人民法院2019年第二次司法救助金发放大会现场,申请人拿着法院及时发放的执行司法救助金,沐浴着冬日暖阳,脸上洋溢着满足的笑容,心底充盈着融融的暖意。
开展司法救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内在要求,是改善民生、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武山县人民法院在执行案件中,非常重视司法救助工作,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广泛参与的救助资金筹措方式,不断拓展司法救助金来源,建立司法救助申请人员数据库,运用救助金专项拨款、保险+救助、救助后执行到位的案款等款项,力争让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司法救助申请人都能感受到党、政府和司法的温暖关怀。
本次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共对刑事附带民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抚养费纠纷等涉及民生执行案件9案15 人发放救助金26万元。加上第一次集中发放的16案23人50 万元,今年已对25 案38人发放救助金76万元。整个救助过程,武山法院执行局均严格按照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救助案件办理程序规定、工作规则进行,依照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交材料、承办人初步审核、测算救助金额、合议庭合议、院司法救助委员会审批、县司法救助委员会讨论决定发文、实地走访、出具司法救助决定书、救助金集中发放等环节进行。对发放环节,邀请纪检、政工、财务人员进行现场监督,申请人出具息诉罢访承诺,现场录音录像,确保每一笔司法救助金的发放公平公正、合法合规,杜绝利益寻租、暗箱操作。
司法救助金的及时发放,确保了申请人的基本生活急需,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当事人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司法行为中体验到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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