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 部门职责
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上级法院监督和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依法审判本院管辖的民事、行政案件和上级人民法院交由审判的案件;
2、中级以上法院依法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申诉、申请再审和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依法审理减刑、假释案件;
3、依法受理国家赔偿案件和决定国家赔偿;
4、上级法院依法对下级人民法院管辖不明的案件指定管辖和审理管辖争议的案件;
5、依法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执行的案件;
6、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7、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适用法律、执行政策的疑难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意见和司法建议,开展司法统计工作,参与地方立法和综合治理工作;
8、指导辖区内法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法制宣传和队伍建设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同市机构编制主管部门管理辖区内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9、指导辖区内法院的财务、装备、技术、鉴定等工作,并负责有关经费和物质装备的管理工作;
10、负责辖区内法院的纪检监察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单位内设机构8个,包括:综合办公室、政治部、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立案庭、审判管理办公室。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0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0年收入预算1834.4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514.78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28.76万元,增长1.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正常晋升。当年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14.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0年支出预算1834.4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预算1514.78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28.76万元,增长1.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正常晋升。当年财政拨款主要是:
1.公共安全支出1353.36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05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48.05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47.3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14.78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0年基本支出1051.78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2.76万元,增长0.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正常工资晋升。
(二)项目支出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463.00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26.00万元,下降5.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压减法庭运维经费。
保障运转经费1个,主要是业务费;
其他项目2个,主要是法庭运维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三)部门管理的转移支付
无。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65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0.42万元,下降13.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是节约开支,压减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1.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25.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00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5.00万元,下降26.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车购置数量,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
4.培训费3.53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0.60万元,增长20.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安排人民陪审员培训经费。
5.会议费0.00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与上年持平。
6.机关运行经费202.4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5.36万元,增长2.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案件数量增长,相应办公费用增加。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若年度政府采购支出为0,则写2020年预算未安排政府采购支出)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二)非税收入
2020年本部门共有0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0年计划征收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34.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4.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55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 2653 万元。其中:办公用房3000 平方米,价值572 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1 辆,价值204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638万元。2020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734.00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0年我单位计划对“业务费”项目进行绩效目标自评,并对项目绩效进行监控和绩效评价,主要对符合项目规定费用进行审核,对符合项目规定的物品进行评估,按照审核评估结果对资金合规、合理使用。预期达到的效果是保障审判业务顺利开展,提到审判效率。
(二)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1个(按部门汇总的二级项目绩效目标填列),涉及财政支出1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个,涉及财政支出140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2020年本部门及所属1个预算单位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公共安全:是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保证审判和执行等业务工作的开展而产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医疗卫生: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按照国家规定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为保障机构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外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
特此说明。
附件: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2-1、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财政拨款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表
9、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1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1、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12、省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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