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6日,秦安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21余万元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秦安某洗涤有限公司与某果业有限责任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由秦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受理执行后,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
由于被执行人没有按照法律判决履行法律义务,且已过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故申请人请求秦安法院强制执行该案件。执行干警依法对程某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信息进行了全面查控,经过几经周折带回被执行人后,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程某进行普法教育。刚开始被执行人程某拒不履行法律生效文书规定,在执行干警强制执行、拘留体检的过程中,被执行人履行了法律规定。当日,被执行人程某主动就本案一次性交清欠款21万余元。至此,某消毒洗涤有限公司与某果业有限责任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顺利自动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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