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2日,秦安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速裁法官运用“微信”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该案件的审结不仅节约了诉讼资源,又减少了当事人诉累,更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称赞。
被告王某原系原告陈某妹夫,2017年4月2日,被告王某因生意资金周转为由向原告陈某借款20000元,后经陈某多次催要,王某未归还,故陈某诉至法院。
该案定于2020年3月2日上午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庭参加调解,在被告王某按时到庭后,经联系原告,原告称其在外地,现受疫情影响被隔离无法到庭。鉴于此种情形,我院承办法官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决定采用微信平台调解该案件。在被告到场的情况下,承办法官与原、被告建立微信群,采用微信视频的方式进行调解,在群内法官按照法律规定的调解程序,向原、被告双方告知了其在诉讼中的权利、义务,原、被告在群内充分发表了意见,法官针对案情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的劝解,不到半个小时,双方当事人在办案法官的主持下达成了协议,法院根据调解过程制作了笔录,并经在场的王某签字确认后,发至群内由陈某确认,后出具了调解书,该案圆满结案。
疫情防控期间,秦安法院积极应对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充分利用电话、微信、人民调解平台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案件办理模式,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快速化解方式,既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又满足了其司法需求,切实做到疫情防控与化解纠纷两不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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