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我院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我院通过电话、微信、邮件、手机短信的方式约谈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及时接收核实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做到防疫执行工作两不误。
我院又通过微信公众号、广场大屏幕、宣传车发布了《关于敦促被执行人在疫情防控期间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公告》,敦促被执行人积极主动履行义务。
执行干警充分利用网络财产查控系统,查控被执行人的财产。对限期未履行的被执行人采取网络查控、限制高消费、拉入失信人名单等措施敦促其履行义务。自二月下旬以来,我院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114案,实际冻结被执行人账户资金总计500万余元,划拨61万余元,发起网络拍卖1次,全额执行到位1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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