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被执行人王某以转让经营代驾公司为由找李某入伙,双方口头约定李某出资5000元。李某通过微信先后向王某转款5000元。后李某要求王某出示转让代驾公司的手续,王某多次推诿,故李某于2019年11月向王某提出退还资金。在李某催要下,王某退还出资款3000元,剩余5000元再未归还,故起诉至秦州区人民法院。2020年6月,经法院主持调解,由王某于2020年7月30日前向李某支付出资款及分红共计3300元。调解文书生效后,王某未能按期履行付款义务。故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王某,但始终未能接通,后通过王某居住地及社区查找王某下落仍未果。2020年10月,法院向公安机关发出协助执行函,由公安机关协助法院查找王某下落并予以控制。2020年11月17日,被执行人王某入住宾馆后被公安机关抓获。法院第一时间联系公安民警,将被执行人王某带至法院,当执行法官告知王某如再不履行义务,对其采取拘留措施时,王某立刻电话联系亲属,将案款于当日履行到位。
近年来,在执行中,由于被执行人难找的现象比较突出,秦州区人民法院联合公安部门,建立“临控”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动机制,由公安机关运用大数据系统,在被执行人使用身份证住宿登记或购买机票、火车票等时,“临控”系统自动报警,由公安机关将被执行人控制,并及时移交法院处理。目前,该联动机制充分发挥了实效,法院执结了一大批被执行人难找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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