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根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郝觉民同志关于“请各派驻纪检组对驻在单位的财务管理人员进行集体约谈提醒,做好警示教育工作。”的批示精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对市中级法院财务管理人员进行了集体约谈提醒。原原本本地传达学习了《中共甘肃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对财务人员监督防止挪用资金参与赌博问题的通知》精神,同时,通报了《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巡查组关于司法巡查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反馈意见》和《全省法院审务督察开展情况的通报》中有关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需要整改的问题。
最后,市中院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张兆杰强调:一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财务人员挪用资金参与赌博问题的严重危害性,切实加强对财务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坚决防止挪用资金参与赌博以及其他财务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二要严格落实财务财务管理各项制度规定,深入排查整改管理制度不健全、风险控制机制不完善、监督制约不到位等问题,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三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机制。健全会计、出纳、主管领导“等三角”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刚性执行各项财经制度和财经纪律,用制度管人管事,从源头上防范财务管理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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