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谢谢您为我主持了公道……”说这句话的是一位年近70岁的老人,看着赔偿款到账的信息后他向麦积区法院办案法官说道。
原来,老人在驾驶三轮电动车的过程中与对面一逆向行驶的车辆发生碰撞,致使其受伤车辆受损,形成交通事故。对于该起事故,交警部门认定老人无责,对方全责。事故发生后因为对方车辆无保险公司,且一直拒接老人电话,无奈之下,老人只能诉至麦积区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公正判决。
立案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和被告方沟通,并于日前将双方当事人约至法庭进行庭前调解。调解过程中,老人说自己妻子已去世,仅有的一个女儿还不在身边,事故发生后,对方一直不闻不问,老人是自己通过熟人介绍找了护工来全程护理,虽然现在已经出院,但是该起事故对其身体和心灵都造成了无法弥补的伤害。说到动情之处,老人流下了泪水。因事故过错方是被告,由于其逆向行驶导致了事故的发生,所以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通过“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样的人情事理劝导对方,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主持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方当庭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履行了全部赔偿款。最终案件圆满解决。
这只是麦积区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一个缩影,只有站在群众的角度考虑,做到感同身受,才能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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