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积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立足工作实际,在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上下功夫,切实把党史学习教育的成果转化为司法为民的生动实践,集中体现在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工作中,下面这起案子就是其中之一。
2020年9月14日19时40分许,武某驾驶小型轿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撞上了清理道路的文某,致文某受伤。经鉴定:文某身受一处重伤、多处轻伤及轻微伤,文某伤残等级评定为十级,在治疗过程中,文某花费了大额的医疗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公诉机关指控吴某犯交通肇事罪,区法院受理该案后,文某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
办案法官通过认真查阅案卷,在开庭前对民事赔偿部分积极联系被告人武某及肇事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经过办案法官的多次努力及“背对背”调解,最终,附带民事诉讼原、被告人之间不仅达成了民事赔偿协议,而且化解了双方之间的恩怨,最大限度地降低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和伤情治疗负担,达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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