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各法官积极履责,不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立足“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解难题,排民忧,用实际行动将为人民服务的优良传统扎根心里,暖进群众心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2021年1月24日,民一庭院受理了一个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涉及标的额为几千元。原告与被告发生碰撞导致原告受伤,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赵某承担全部责任,原告张某无责任。后原告与被告积极商谈赔偿事宜,被告迟迟消极作为,原告无奈诉至法院。案件受理后被告虽领取了应诉通知书,但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案件缺席审理后,办案法官积极联系被告赵某,了解案件详情,确保案件判决公平公正。作出判决之后,工作人员通过电话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说服赵某来法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希望通过当面交流说服被告积极履行赔偿义务。4月26日,被告领取判决书之后,承办法官及法官助理与其见面后主动积极进行沟通,分析情况利弊,赵某最终在法庭的主持下积极地向原告张某某履行了2941.22元的赔偿款。双方握手言和。
承办法官的积极履责,不仅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也节省了司法资源,更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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